(F16)使用說明:
1. 本券限用於全台愛票網特約店擇一使用。
2. 本券平日適用,假日及特殊節日依各店規定為主。
3.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。
4. 本券如有遺失,恕不補發,恕不找零或兌換現金。
5.票券無法使用辦理退換貨,請攜購票證明(發票收據)至原購票地辦理,每張收取退票3%,換票$50元,匯款手續費$30另計。
6. 各特約店使用方式略有不同,使用方式詳見型錄說明。
7.觀光工廠通用券商品內容會更動,提醒您購票前電話確認是否可使用
※電子憑證(核銷序號)經核銷兌換後,恕不得要求退款。